2009年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院(系):
2009年教育基金会第二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评选采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并公示三天以上,学生处审核报校友基金会备案的方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详见各院(系)2009年第二批教育基金会奖学金一览表
二、评选要求:
奖学金评选标准请参考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各项奖学金评选要求,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身体健康;
2、学习刻苦、努力钻研、成绩优秀;
3、家庭贫寒、生活俭朴(奖助学金、助学金要求)。
注:1、部分奖学金为院(系)自评奖学金(已在备注一栏注明),即其评选标准由院(系)参考协议及往年惯例自行决定;
2、部分奖学金有年级、专业或籍贯等特殊要求,已在备注一栏注明。
三、评选推荐程序
推荐获奖学生必须从学工系统申请,辅导员审核(请送审时将成绩排名一栏补充完整)、院(系)院审统一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奖助学金请从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助学金请从“助学金管理子系统”进入】,院(系)的奖/助学金名额也可从学工系统中“院系奖/助学金可申请名额查看”中查到,各院(系)学生将仅能看到所在院(系)有名额的奖项,学工系统正不断调试完善,学生可于
此次下发的奖助学金请各院(系)务必于5月5日上午10点报纸质版材料前通过学工系统完成院审提交校审。
四、上报材料要求
⑴、奖学金上报材料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请按申请表要求附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一份。
⑵、奖助学金上报材料
①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
一式一份),请按申请表要求附推荐获奖学生成绩单一份。
② 07、08学生需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04、05、06学生
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如无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请院(系)签署意见时说明;
⑶、助学金上报材料
①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需院学生线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② 07、08学生需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04、05、06学生
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如无家庭情况证明材料请院(系)签署意见时说明;
请于5月5日上午10点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请按要求规范填写,表格形式不予改动;
2、由于评选时间较紧,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上报时间在学工系统中提交校审并上报纸质版申请材料。
地点: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3室
联系人:童伟 马慧
电话:52090282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