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级硕士研究生
奖助学金滚动的通知
各院(系、所):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2008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滚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按照学校颁布实施的《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稿)》(校通知[2006]137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校通知[2007]53号)及东南大学校通知【2010】60号文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开展。
2、各培养单位须遵照报研究生院备案的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的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二、评定原则和办法
研究生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办法(暂行)》第二章第二节执行。
三、日程安排
1、9月20日前,公布本培养单位的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布置具体工作流程;
2、9月21日至9月28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宣传、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
2、10月9日,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打印件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办;
(联系人:徐隽,电话:83795966)
3、学校财务处将于10月份发放研究生9、10月份奖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2008级国家计划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委培生除外),原奖学金等级保留Ⅰ、Ⅱ类,未评上Ⅰ、Ⅱ类奖助学金的在校硕士生均不缴纳学费,按普通奖学金发放,每人每月200元。
2、院系Ⅰ、Ⅱ类奖助学金指标同上年度原则上不突破。Ⅰ、Ⅱ类奖助学金的名单不需上网提交,以Excel形式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纸质名单需院系分管副书记签字并盖院系公章。。
研究生院 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