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第三届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2011-5-10发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10浏览次数:1120

 东南大学第三届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


一、竞赛简介
东南大学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是面向全校学生组织的一项课外学科竞赛。
为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强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深层应用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促进校际交流,决定在全省高校举办“2011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活动(简称“省赛”)。大赛以“技术启迪智慧,创新领航未来”为主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展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
为配合“2011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活动,调动全校学生共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决定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举办“东南大学第三届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竞赛”(校赛)。校赛宗旨是增强在校大学生的信息素质与专业能力,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弘扬“创意、创新、创业”的价值理念和时代精神,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展现自我技能的舞台。
二、竞赛组织、管理
本竞赛项目由承办单位太阳成集团tyc9728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由东南大学大学生课外创新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管理。
三、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以东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为主。学生可单独或自愿结合组队参赛,不同院系的学生可以跨院系组队,每队不得多于3人,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项。
参赛个人或团队直接将竞赛作品及参赛表(分省赛报名表和校赛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交至竞赛组委会。
三、参赛作品项目设置
1、平面作品(平面设计或平面故事);
2、动画作品(包括二维与三维动画);
3、DV作品(用数码摄像机拍摄并经后期加工的视频作品);
4、网站作品;
5、课件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充分体现“创意、创新、创业”的价值理念,内容健康、科学、向上,富有时代精神;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涉及引用需注明出处,不得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誉权或隐私权。对于存在剽窃、抄袭现象的作品,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病毒及破坏性程序,否则将追究其后果;
4、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递交,必须符合《2011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作品规范》(附件3);
5、已获过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6、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实施资源共享。
五、申报材料
上报材料如下:
(1)《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1)。
(2)《2011年江苏省“领航杯”大学生数字媒体作品竞赛参赛报名表》(附件2),由第一作者本人签名,同时报文字版和电子版。要求文字版一式两份,电子版随作品光盘刻录。
(3)参赛作品: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两份,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六、参赛作品数量
同类作品中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件,所有作品分类中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件。报送时请标明作品分类。
七、竞赛时间
本次校赛时间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5月31日。
八、提交形式
交稿地址: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艺术大楼307室
交稿时间: 2011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颖老师:wangying_art@yahoo.com.cn张小兵(18913047052)、袁丽静(13222773650)、孙毅15051870858)
九、竞赛奖励
本竞赛项目设四种奖励等级:一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3%)、二等奖(6%)、三等奖(10%)和优秀奖(10%)。
获奖学生个人或团队奖励办法见《东南大学关于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与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并按照《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规定,获奖学生可获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学分。
十、竞赛组委会
负责人:崔天剑
组委会成员:徐悦、方霞、崔天剑、太阳成集团tyc9728团委等
联系人:王颖老师:wangying_art@yahoo.com.cn张小兵(18913047052)、袁丽静(13222773650
 话: 52091102
 真: 52091119
 址: 九龙湖校区太阳成集团tyc9728
 
 
 
东南大学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组委会
O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编 号
(由组委会填写)

 

东南大学本科生多媒体作品竞赛报名表

作品名称
 
 
 名
性别
 号
所在院系
手机号
 名
一卡通卡号
1
 
 
 
 
 
 
2
 
 
 
 
 
 
3
 
 
 
 
 
 
 
 名
性别
 称
所在院系
 名
1
 
 
 
 
 
2
 
 
 
 
 
400字以内)
 
 
 
 
 
 
 
 
 
 
 
填写说明:(1) 每件作品的完成者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若无则不填)不超过2人,按贡献大小顺序填写;(2) 本表需同时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打印稿一份(需要签名)和word电子文档。
 
 

附件2:

作品规范
一、平面作品规范
1、作品类型:平面设计或平面故事
2、文件类型:
1)要求提供作品发布文件、源文件两种类型的文件,分别放于光盘“运行文件”、“源文件”两个文件夹中;
2)运行文件指可以脱离开发软件而直接在普通图像浏览中显示的文件,一般为JPG、TIFF等通用格式;
3)源文件包括图像源文件及素材文档等,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3、环境要求:
1)Windows或MAC平台中能正常运行;
2)注明打开源文件所用主要软件及版本号。
二、动画作品规范
1、作品类型:包括二维与三维动画
2、作品时长: 5分钟以内
3、文件类型:
1)要求提供作品运行文件、源文件两种类型的文件,分别放于光盘内“运行文件”、“源文件”两个文件夹中;
2)运行文件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
3)源文件包括程序源文件、代码、素材文档等,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4、环境要求:
1)能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运行;
2)作品运行如需特殊插件支持,必须自行提供插件的安装文件并放于光盘“说明与支持”文件夹中,并在说明文档中注明;作品运行如需特殊播放器支持,必须在说明文档中注明播放器名称和版本号。
三、DV作品规范
1、作品时长:10分钟以内。
2、片头字幕:参赛作品类型、名称、时长、拍摄地点、剧情简介。
3、片尾字幕:主创人员名单。
4、正文字幕:要求有中文字幕或中英文双字幕。
5、文件类型:
1)要求提供作品运行文件、源文件两种类型的文件,分别放于光盘内“运行文件”、“源文件”两个文件夹中;
2)运行文件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要求以DVD形式记录,编码(MPEG2,720*576);
3)源文件包括拍摄花絮等数据文件,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四、网站作品规范
1、文件类型:
1)要求提供作品运行文件、源文件两种类型的文件,分别放于光盘内“运行文件”、“源文件”两个文件夹中;
2)运行文件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
3)源文件包括程序源文件、代码、素材文档等,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部分作品由于无须编译后运行或源文件执行文件一体的对此不作要求,如静态网站。
2、作品安装、执行环境:
1)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XP/2003各版本,对操作系统版本有要求的必须注明;
2)平台要求:参照下表选择,静态网站对开发平台不作要求;
 
IIS+ASP/ASP.NET+ ACCESS/ SQL2000/ SQL2005
TOMCAT +JSP+ ACCESS /SQL2000/ SQL2005
TOMCAT/IIS+PHP+MYSQL
3)数据库要求:如果用SQL SERVER数据,要求用“附加”的数据,不用“备份/还原”的数据,并在网站配置文档中标明数据位置;
4)作品应能支持不同虚拟目录的安装,只适应站点根目录安装的作品将直接淘汰;
5)作品运行如需特殊插件支持,必须自行提供插件的安装文件并放于光盘内“说明与支持”文件夹中,并在安装配置文档中指明;
6)必须提供详尽的分步骤操作的安装配置说明文档,并注明作品开发、安装、配置的系统与软件版本及要求,文档放于光盘“说明与支持”文件夹中。
3、其它:
作品如需前后台演示,前台账号和密码均为guest;后台管理员登录名和密码均为admin。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在网站配置文档里注明。
五、课件作品
1、文件类型:
1)要求提供作品运行文件、源文件两种类型的文件,分别放于光盘内“运行文件”、“源文件”两个文件夹中;
2)运行文件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
3)源文件包括程序源文件、代码、素材文档等,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2、作品运行环境:
1)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能正常运行;
2)对操作系统版本有要求的必须注明;
3)作品运行如需特殊插件支持,必须自行提供插件的安装文件并放于光盘内“说明与支持”文件夹中,并在安装配置文档中指明。
3、作品安装:
1)提倡绿色软件;
2)如需安装,安装/卸载方法应简便易用。
备注:
1、繁体字问题: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同时,已有的题词和手书招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规范汉字。人名用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2、违规问题处理
对不符合作品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将予以降级或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