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各相关部门: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受理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1日。
今年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时间完全同步,两者不能兼报。2013、2014年2年连续申报不成功者,2015年将被暂停申请1年。两类项目在申报资格、经费管理、结项鉴定等方面要求不尽相同。请申报人仔细研读申报文件;请各院系根据今年的新情况、新规定,统筹组织安排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
现转发相关文件并将申报工作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额度及申报要求
规划项目(10万)、青年项目(8万)、自筹项目(自筹不低于8万)。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三化”、高校思政工作、高校思政理论课、工程人才培养、教育廉政理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申报,另行通知。
不设指南。申请者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科以往立项资料(点击相关网站项目管理-历年资料),避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项。负责人可作为成员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作为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申报书上须手写签名。
2. 申请规划项目,须有高级职称(含副高),在编在岗;申请青年项目,须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员无此年龄限制);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不能申报者:(1)在研各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被撤销者;(3)在研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各类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者,2015年将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程序和受理安排
1.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启用2014年新版本《申报评审书》,以前版本无效。
2.网上申报:2013年12月16日—2014年3月1日。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进入右上角的“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所传《申请评审书》在学校层面,学校提交后才到教育部层面。
3.书面受理:2月24—25日社科处受理各院系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评审书》,理工科院系、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申报材料可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直接报送。申请人应在《申请评审书》定稿后再上传电子文档,确保两者一致。院系受理申报时间请各单位自行确定。
4.网上审核:2月26-28日社科处对照纸质《申请评审书》进行网上审核,确定无误的推荐提交。如发现问题将及时联系申请人,网上退回申报材料。申请人修订后重新上传,并报送相应的纸质材料。3月1日申报系统关闭,关闭后不能再行上传和审核。
5.材料要求:纸质《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左侧2钉装订,课题组成员须手写签名;个人承诺签名栏中,须加盖院系公章,表明院系已审核。
五、其他:
1.申请者须如实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院系要严格把关,确认申报资格及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个人承诺签名栏中盖院系公章。
2.我校已开通账号;个人申请凭以往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首页登录框“忘记密码?”链接找回密码。新申请者按提示进行注册。
3.《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 一旦获准立项,《申请评审书》即为合同。请注意完成时间、课题成员、经费使用、最终成果形式及数量、质量的等方面的约定。如需调整,须提交《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获教育部批准方可。
①最终成果形式有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请合理选定,明确是1种还是2种甚至多种。
②优化成员结构,合理安排顺序。
③教育部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研究计划可从2014年1月开始设计。
④经费预算:请查阅教育部相关管理文件(见附件)。有明确规定的是:咨询费、劳务费各自不能超过10%,管理费0.2万;其余各项根据研究需要安排预算,建议和提醒:资料费15-20%,会议费只用于主办小型会议,参加会议或调研发生的交通、食宿等从差旅费报账,差旅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费不包括低值易耗品;其他指成果版面费、办公易耗品等。
⑤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中检1次,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发表论文1篇,中检通过后获中期经费。结项:著作正式出版,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未出版的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申请结项,结项后再正式出版;以论文结项,系列论文应不少于5篇(其中本人不少于3篇)。如果本人有2篇高级别论文(CSSCI等),结项时可申请免予鉴定,否则要组织专家鉴定;研究报告如有地市级以上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提供正式采纳证明等,可申请免于鉴定办理结项,否则要组织专家鉴定。以研究报告结项的,一般要有阶段性论文作支撑;著作和系列论文可分别作为结项形式,不必同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研究的内容和特点等确定最终成果形式。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联系人:段梅娟 (四)83795192 (九)52090240 dmeijuan@126.com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