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5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年10月14日http://mynew.seu.edu.cn。院系审核截止至2015年10月20日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杨玲玲OA。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必须只有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
2、具体条件见附件《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申请材料要求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