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者:唐泉泉发布时间:2016-04-25浏览次数:529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

苏社联发〔201627

转发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43号)的规定,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

《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411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2016411日印

附件:

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2016559时开通网络申报系统,52517时关闭网络申报系统。

    向省评奖办报送申报成果材料时间:61日至620日每天9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地点:双门楼宾馆钟山厅兰庭(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邮编:210003,电话:025-5880088875980)。

    各市办理成果申报和接受材料时间由各省辖市社科联另行安排。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本省作者自2011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本届评奖规定申报参评成果的収表(出版)或完成时间为2011-2015年,但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已申报成果不得重复参评。

   各市评奖机构可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确定本地区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或完成时间及受理办法。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4.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5.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达到30%以上,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得再次申报参评。

   7.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参评,也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统一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

   8.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9.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10.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11.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2.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3.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类作品不予申报参评。

    1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申报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人文社科知识传播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四、接受申报的单位

     1.省评奖办负责接受省各部委办厅局,省、部属企亊业单位,中央驻苏单位,南京军区、省军区、省武警部队机关,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驻苏部队院校等作者的申报。

   省评奖办设在江苏省社科联(南京市建邺路168号,邮编:210004,电话:025—8331246183353872)。

    2.各省辖市社科联分别接受本地区作者的成果申报。

南京市社科联 电话:025—83614060

无锡市社科联 电话:0510—81827338

徐州市社科联 电话:0516—83732574

常州市社科联 电话:0519—85683850

苏州市社科联 电话:0512—68610469

南通市社科联 电话:0513—85215852

连亍港市社科联 电话:0518—85825781

淮安市社科联 电话:0517—83605384

盐城市社科联 电话:0515—86662028

扬州市社科联 电话:0514—85822686

镇江市社科联 电话:0511—80826111

泰州市社科联 电话:0523—86059169

宿迁市社科联 电话:0527—84368589

    五、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申报者仍须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报送的申报参评成果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具体申报流程为:

     1.申报者进入省社科评奖申报系统页面(登录地址:http://61.155.238.20/sk/web_root/)或者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链接进入,按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2.下载并打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份,申报人签署著作权承诺,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向省评奖办申报成果者,须将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报送省评奖办。

    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申报成果材料可以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

     4.向各省辖市社科联申报成果者,须将申报表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其中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外文成果须附该成果的中文全文翻译及其真实性、准确性的保证说明)、副本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以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报送各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