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为加快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质量创新型人才,研究生院将继续鼓励研究生课程负责人邀请外籍教师来我校授课,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的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课程的应邀主讲教师应为国际或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知名教授、专家,在我校授课时间至少10个工作日及以上。每门课程可邀请1-2位外籍教师共同讲授(不包括我校客座教授),授课总学时至少36学时,并在2017年6月23日前完成授课计划。一门课程原则上最多累计申报3次(邀请外籍院士授课可放宽到5次,每个学院经过筛选可选择一到两门重点课程常年申报,不设次数限制)。
2、课程设一名校内负责人,校内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在英语国家(地区)一年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
3、全英文课程教学全程使用英语。选用优秀的英文教材或文献作为主教材,使用英文课件,用英语讲授课程内容并与学生开展互动,以英文布置、批阅作业,考试或考查采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
二、申报程序
1、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一级学科限报2门课程。已建设研究生全英文专业的一级学科限全英文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申报,每个专业限报2门,已派授课教师出国研修的课程不得申报。
2、由校内负责人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交所在院系进行初审。
3、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公布立项结果。
三、建设要求
1、获批准立项的课程,校内负责人与学校签订“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立项协议书和计划书”,承诺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各类资料(含宣传稿及照片)。
2、校内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课程开课前,应将课程的教学计划与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地点、校内教师联系方式等)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安排。校内负责人在外教授课期间担任助教,全程跟踪上课,保存教学资料,为以后本人承担全英文课程的教学工作做准备。
3、全英文课程教学结束后,校内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结题报告》,结题内容包括:课程安排(包括教学时间、听课人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等)、成果材料(如已编印的讲义、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及反映教学效果的材料等)等。
4、院系相关领导要积极了解、跟踪、督促受资助课程的进展情况,并接受研究生院的课程检查评估。评估方式包括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听课、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发放调查问卷或网上评教等。
四、经费管理
每门课程资助4-5万元人民币(港澳台老师4万、欧美国家老师5万)。资助经费实行院系校内负责人制,校内负责人按研究生院批准的经费额度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相关院系应加强全英文专业及课程的宣传工作,保证教学资源的共享。
请各院系研究生秘书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院系的申请材料(附件1,2)报研究生院204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悦,电话:83795781,电子邮箱:101010799@seu.edu.cn
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表
附件2: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请表(2017).doc附件2:研究生全英文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系秘书填写).xls申请通过后填写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