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科研机构,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基本业务费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经费使用截止2017年10月15日,财务处将对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2个考核时间点,分别为6月15日和9月30日。截止6月15日,已下拨的经费使用未达到50%的项目,除收回未达50%的未使用经费外,并同比例核减剩余经费; 10月15日前专项资金应全部使用完毕,未使用的经费由学校收回。收回的资金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后再次使用。
为避免届时财务报销预约困难,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早进入报销程序,在时间节点之前将报销单交至财务处。请各学院科研领导、科研秘书及时通知、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尽早准备报账凭据、预约财务报销。
2017年各类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11号文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重大引导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
12号文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基础扶持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
13号文关于发布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基金(人文社科)省级基地立项项目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