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 45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 35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 2000元
三、 评选程序
1、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6 | 12 | 14 |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2018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201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8日。
2、学院10月17日收齐学生的申请材料(请同学们务必2017年10月17日下午16:30前将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太阳成集团tyc9728307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0月18日-10月20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
4、2017年10月24日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东南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办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