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苏景姣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次数:81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本次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奖励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经学校讨论决定开展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条件

经过2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均可以申报。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备: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人才培养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推荐办法

本次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选实行限额推荐,经成果完成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复核、专家组评审、校内公示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

四、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建团队,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2. 请各单位于7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包含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教学

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5份,反映教学成果的相关附件材料(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材料一套,以上三项材料缺一不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四牌楼校区逸夫建筑馆107,电子稿发送至:101006348@seu.ed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相关材料也可以在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7/13/art_58320_9878847.html


联系人:杨鹏  联系电话:83792244  邮箱:101006348@seu.edu.cn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3.      附件3-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高等教育类)

4.      附件3-2: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项目汇总表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pdf

3.2021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docx

附件3-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高等教育类).docx

附件3-2: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