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选聘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9浏览次数:1142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我校现启动第三批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省教育厅共分配我校上报名额6个。
一、招聘学科
1.建筑交通
2.机械汽车
3.电子信息
4.生物医学
5.能源材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需在教授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
4.应聘者必须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本校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亦可应聘。
5.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6.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国内应聘者具备以下条件优先考虑: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江苏省“333”第一、第二层次人员;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专家组成员及863、973等项目的首席专家;国家教学名师;理工医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第一获得者;发表高影响因子且他引率高SCI论文突出者;文科省部级社科类二等奖以上第一获得者;以及其他学术造诣深厚、取得过学术界公认特别突出成果的学者教授。
7.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8.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和职务要求。
三、岗位职责
1.作为学术带头人,掌握本学科方向发展的最新趋势。明确提出本学科方向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带领本学科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以进一步扩大该学科方向的国际影响和地位。
2.带领所在学术团队创造一流业绩,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和高水平研究生, 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的学术梯队。
3.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863”和“973”等重大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
4.获得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包括国家和省部级大奖、发明专利等),并以东南大学教授的身份在国际重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
5.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工作。
五、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6,具体参见工作协议。
2.三年聘期,江苏特聘教授享受由江苏省和学校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省资助1/3。以及学校按教授标准提供的工资、购房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具体参见工作协议。
3.根据需要,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十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十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⑨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2012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2012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上报时间
2012年6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五四楼215,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刘莉莉 孙毓蔓
邮 编:210096
电 话:86-25-83792621
传 真:86-25-52090250
E-mail:103006403@s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