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通知
各相关院系、科研机构:
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单列项目申报即日起至2013年3月10日止。申报所需材料(《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2012年修订版)》)请申请人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查询、下载。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和经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须开展的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一般参照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标准。
二、《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重点领域和优先研究方向,申请者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其中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鼓励艺术科学学科理论体系建设重要领域、方向与我国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研究的集体攻关项目,鼓励这些研究领域与方向中优势学术资源的整合;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鼓励以高水平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三、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至3年;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四、申请条件:
1.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须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需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且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须在《申报、评审书》中注明论文发表的题目、期刊名称及时间);申报青年项目(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
2.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前,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手写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结项前,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项,均以结项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项证书复印件。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①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②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③以编纂丛书为目的;④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1份盖院章供学校存档);2.论证活页6份(印制要求同申报书);3.配套的《申报、评审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4.院系申报统计表及电子件。
六、受理时间: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受理截止:2013年3月20日前
省文化厅受理时间:
社科处受理时间:2013年3月5日前(院系评审和受理时间由院系自行确定)
联系人: 段梅娟 83795192 demijuan@126.com
附件:1.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