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开展研究的合作课题组人员的交流互访,以鼓励并促进中德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间建立长期互利的合作关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课题组负责人将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1个月。
2.课题组参与人将作为访问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3个月。
3.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或人员调整,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三)选派规模:约25个课题组,每课题组3-4人。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正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课题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三)课题组应协助德方合作团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DAAD德国总部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daad.de/hochschulen/kooperation/partnerschaft/ppp/05485.de.html#headline_0_4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学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于5月10日至6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一课题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无需打印)。
(二)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将申请材料2至5的电子版发至yangye@csc.edu.cn。
(三)申请材料
1.单位推荐公函(一份)
2.《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一份,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页),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询下载申请表
3.课题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一份,不超过2页)
4.课题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一份,不超过1页)
5.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一份)
材料2至5须按顺序装订成两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单位推荐公函单独放置。
6.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需在提交以上材料以外提交科研合作报告,作为确定是否进行第三年资助的主要评审依据。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DAAD将分别组织专家对中、德双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公布录取结果,计划录取时间为12月底。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被录取人员留学结束后须严格遵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我校申请程序
凡拟申报该项目的人员请填写《申请2013年度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报名表》,经本人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于4月1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经学校评审择优推荐,被推荐人请于6月5日前将申报所需纸质材料交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汪旭东 联系电话:8379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