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7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方跃武发布时间:2017-10-14浏览次数:1242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  4500

国家助学金二等  3500

国家助学金三等  2000

三、 评选程序

1、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等级一等二等三等
名额6
1214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2018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人需通过资助服务-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在系统中审核,审核通过名单需进行公示。

4、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 学生申请时间2017年10月14日20171018日。

2、学院10月17日收齐学生的申请材料(请同学们务必2017年10月17日下午16:30前将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太阳成集团tyc9728307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0月18日-10月20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天.

4、20171024日前将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评审报告)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五、申请材料

纸质版: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东南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办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