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博士新生奖”专家评审组,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
一、专家评审组组成
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组员: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有学生申报者回避)
秘书:研究生秘书
二、评奖条件
申请考核生,原则上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学习或工作期间科研成果突出,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均分在85分以上;
2.近三年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励。
三、评奖名额
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1名。
四、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
(二)10月13日前,申请者将《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送至学院302苏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注意:
1. 申请者需如实填写《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成果:如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如其他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评审小组负责审核。本次申请提交的成果需为近三年取得的成果。
2. 纸质版《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有完整的本人签字、导师意见和签字,有附件;电子版《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Word版(不需要有签字),发送邮件至seuart@qq.com,邮件标题“2023博士新生奖-学号姓名”。
(三)10月17日前,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其中材料打分权重为85%,答辩打分权重为15%。
公开答辩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公开答辩环节需准备PPT)。
(四)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
申诉电话:025-52091101 邮箱:tianwei_zh@seu.edu.cn
附件: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