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3-2014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注: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可打印,如打印,字号一律用五号宋体;如用手写,要求做到字迹工整,书写清楚;表格请勿改动格式,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三、 太阳成集团tyc9728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工系统网上提交2013年10月14日之前。
2、申请者填写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于2013年10月12日上午10:00之前将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交至太阳成集团tyc9728315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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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