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院(系)名额分配:参见《2015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三)。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1014http://mynew.seu.edu.cn。院系审核截止至20151020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

2、各院(系)组织评审,请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201510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杨玲玲OA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1、必须只有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

2、具体条件见附件《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五、申请材料要求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院系意见、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925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2015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四:关于评选2015年国家助学金的注意事项.doc

发布时间: 201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