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各有关院系:
    第五期333工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5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5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0名。具体要求如下:
    1.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申报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1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江苏特聘教授、仍在培养期和2016年入选的“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3.根据政策,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经考核为优秀的,可留在同层次继续培养或直接申报高一层次进行培养,这部分人员需参加申报但不占学校申报指标。因目前省教育厅及省人才办尚未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所以若有意申报第五期的“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人员均需参加申报。
    4.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未参加期满考核的,不得申报第五期“333工程”。
    5.本次选拔实行归口申报,我校归属部门为省教育厅,在填写表格时还请注意。具体表格及申报通知请见附件2。
    请申报人员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103005259@seu.edu.cn)、附件材料一份、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103005259@seu.edu.cn)等有关材料报学院九龙湖3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谢谢!   

发布时间: 2016-04-11